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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主管全院教学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为学校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起咨询、参谋作用;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起组织协调及监督作用;为系、部、中心组织教学和在教学第一线的师生做好服务工作。具体职能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调、组织好全院的教学工作。

二、制定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改革、学分制的建设及教学管理软件、数据的维护与更新;

四、提出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建设,组织省、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申报组织工作;组织各教学单位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五、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加强课程建设;组织省、院级特色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申报组织工作;及时组织各系、部、中心修订各课教学大纲。

六、会同人事处及各系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师资管理工作,搞好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

七、完善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经常进行检查,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八、组织好教学工作例会、全校性教学检查、教务秘书的活动等工作,及时了解并向院长汇报教学情况,改进教学工作。

九、负责全校的排课、调课工作以及学生写生、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十、组织好全校教材的订购、编写、审定、印刷、保管、供应和对外交流工作。做好院教材编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展览、讲座、学术报告、外出参观及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成绩、学生证等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教学用房的计划、安排和调整。

十四、负责公用教室、画室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教具室管理工作。

十六、各类考试考务管理与违纪鉴定、考风建设、题库建设、考试质量分析工作

十七、负责全校性选修课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各类等级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与证书发放工作;

十九、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定等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二十一、负责教学成果管理工作。

二十二、参与教学经费预算的制定、分配与调整。

二十三、组织好全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二十四、做好教学与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立卷与归档工作。

二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有关部门需要配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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