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代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自2014年建设以来,目前有“3+3”、“3+2”、“4+0”三类项目。其中“3+3”项目2个,分别为与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合作项目以及与江苏省东海中等专业学校合作项目;“3+2”项目4个,分别为与南京艺术学院合作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以及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4+0”项目1个,为与南京艺术学院合作的工艺美术专业。
自贯通培养项目实施以来,我校积极落实国家、省厅各项文件规定,探索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长学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进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有效衔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20﹞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函﹝2020﹞9号)文件要求,加强我校现代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建设,现就我校贯通培养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与总体要求。实施贯通培养项目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实践支撑,学校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高度来推动实施,在课程衔接、实践能力培养、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贯通培养在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满足社会人才和智力支撑需要。
二、明确政策导向
提高生源质量。中职高职“3+3”项目按省教育厅规定,与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同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高职本科“3+2”项目按省教育厅规定,在普通高考招生专科批次中设置单独代码录取;高职本科“4+0”项目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双方合作协议。
稳定招生规模。优化中职高职“3+3”项目的结构,高职院校该项目的总规模,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规模的30%,与一所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3个;适度扩大高职本科“3+2”项目的实施范围与规模;稳定高职本科“4+0”项目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单列。
三、强化过程管理
严格招生录取工作。各贯通培养项目需严格按照苏教职〔2020〕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的招录取工作。其中“3+3”项目录取分数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
稳定合作机制。贯通培养合作双方须明确专门机构,围绕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师提升、学生管理等建立定期业务沟通机制,加强对招生录取、教学考核、转段升学等环节的管控,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牵头高校要定期对合作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安排教师参与前段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全程参与项目前段过程性考核考试。合作学校要配合牵头高校做好项目实施,规范招生宣传,严格教学管理,规范学生学习行为,严肃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贯通培养项目一经确定,要保证相对稳定的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三届。
明确转段要求。各贯通培养项目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 号)等要求,转段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预先告示。牵头高校与合作学校共同制定项目学生的转段升学方案,并由合作学校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内公布转段升学方案,转段升学方案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加强过程性考核,不得设置转段升学通过率,不得采用以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学生能否转段的简单做法,及时将分段培养项目学生的每次考试成绩以及能否继续跟班就读等信息及时告知相关高校、学生及家长,对在过程性考核中未能通过的学生须及时转出项目班或作留级处理。“3+2”项目学生转段时须参加全省普通高校专转本考试。
强化校企合作。必须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全面参与到贯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实施与评价,并提供相应项目学生顶岗实习和一定比例实习就业岗位。鼓励合作企业与实施学校三方共建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将校企合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四、注重经验累积
强化质量监测,常态化实施教学督导。学校教务处、质量控制处每学期对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资格要求、职业定位、课程设置,转段考核方案,教学管理运行,人才培养成效等进行教学视导。
强化示范引领,总结项目实施优秀案例。学校将从实施时间较长、实施周期相对稳定、招生计划满足率高、校企合作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贯通培养项目中遴选确定示范项目。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