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大专业平台,小专门化方向”的专业建设思路,为确保各系专业分方向工作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补充管理办法。
一、专业方向划分计划安排原则
1.由于教学改革的需要,各专业方向划分时间有所不同,请各院系提供专业方向划分种类和计划安排表(附件1),作为教务系统登录和修改依据。
2.各专业学生不得跨专业选择方向,只能在本专业选择相应方向。
3.“大专业平台,小专门化方向”是学校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各专业不得在新生入校时进行专业方向划分。
二、增减专业方向的说明
1.新增专业方向需在方向划分前向教务处申报新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与方向课程进程表,通过论证批准后方可进行方向分班。
2.新增专业方向中的新增课程要在开课前完成课程标准的制定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3.方向取消或变更名称要在分方向前向教务处报备。
三、教务系统管理方面的说明
1.教务处对各系上报的专业分方向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对专业分方向学生的学籍数据进行处理。
2.学生分方向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附件:1.专业方向划分种类和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