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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教〔2024〕12号 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11-21 09:58   教务处

第一条 为使学院各专业合理健康发展,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调整要以学院的办学条件为前提,以促进学生个人爱好和就业为导向,以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为总出发点,以体现我院特色专业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

第三条 专业调整在符合上级和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在第三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份完成。特殊情况需提前提出申请。

第四条专业调整原则上只在第三学期开展,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要慎重选择,不能反复调整专业,一经调整不再作任何变动。

第五条专业调整申请资格如下:

1.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

2.在校期间没有出现课程不合格情况;

3.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没有出现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表现;

4.专业调整只能在相同学制专业之间展开,不同学制以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条 申请专业调整资格的学生在调出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调入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学生情况和调整比例组织相应的考核,并确定是否入取。

第七条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生专业调整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前公示,考核方式一般应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并在面试环节提交相关作品与证明材料。

第八条专业调整具体工作步骤:

1.学生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见附件),向当前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专业调整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与学工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

2.教务处与学工处对申请调整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公示学生名单;

3.调入二级学院根据各自制定的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将继续在原专业就读);

4.调入二级学院将拟调入学生名单报至教务处审核;

5.学工处对教务处提交的初审名单汇总、统计、审核并报学院领导批示,学院审批公布准予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6.学院发放符合专业调整的学生名单到各二级学院,同时将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7.各二级学院处组织落实调整。各二级学院处负责专业调整的老师及时组织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专业调整,并办理好学生各类档案交接手续。

第九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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