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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关于办理重修手续的通知
2012-11-28 09:55  

本学期重修办理工作已开始进行,请需要课程重修的学生注意以下几点事宜:

1、补考、重修不合格者以及考试作弊者需办理重修,名单请到教学系统查询或到系里教务秘书处查询;

2、自10月29日(周一)起至本系教务秘书处打印《重修辅导申请表》,并加盖系部公章,然后至财务处缴费;

3、10月29日—11月5日至财务处交纳重修费并领取收据;

4、交费后将《重修辅导申请表》交至本系教务秘书处,由教务秘书汇总至教务处;

5、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重修科目按课程学分收取重修辅导费用,具体为70元/学分;

6、不办理重修手续或重修考核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如毕业前仍未重修合格将不予发放毕业证。

附重修名单:elcs/upload/fckUploadFiles/file/file/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名单0.rar

教务处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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