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排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下学期排课工作。
一、排课要求
1、各年级课程类别分布
A组合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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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注1:由于班级比较多,故分为A、B两个组合,各教学单位将班级平均分为两个组合,根据组合编排各班级的时间上课。
注2:19级专业课16节/周,文化课14节/周。
B组合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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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文 化 课 4 |
注3:18级专业课16节/周,文化课14节/周。
注4:17级专业课16节/周,文化课2节/周
注:手工艺学院苏绣设计与工艺(五年制)、雕刻艺术与工艺(五年制)、工艺美术品设计(四年制本科)各班级文化课程与专业课程要根据进程表单独设班授课。
二、排课程序
1、各教学单位各专业需分小专门化方向的,请及时将完整规范的小专门化方向名称报教务处刘燕老师处备案,以便排课使用。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织各教研室、教学团队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的特点,研究讨论课程安排计划,根据教学计划进程表安排教师、教室,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3、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核对、填写教学任务后,根据附件6.专业课汇总表填写说明汇总编制下学期课程表,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在课表封面签字与17、18、19三个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进程表一起上报学院教务处。
4、学院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对初排课表进行审核。
5、学院教务处将全院排课表正式行文下发给各教学单位,接到正式课表后,教务秘书统一录入教务系统,并做好教师授课任务书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6、学院教务处审核授课任务书无误后下发到各教学单位,教师根据授课任务书安排做好相关教学文件、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7、课表实施过程中如有上课时间、地点、教师需要调整,需经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更新并报备教务处。
三、排课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任务 |
执行部门 |
第十四周 (12月2日) |
下发排课任务 |
教务处 |
第十四、十五周 (12月2日—12月13日) |
确认、落实排课工作 |
各教学单位 |
第十六周 (12月16日-12月20日) |
小专门化方向上报教务处、排课协调会、提交教学进程表到教务处、确定初排课表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第十七周 (12月23日—12月27日) |
审核教学进程表及课表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第十八周 (12月30日—1月3日) |
课表最终调整 |
各教学单位 |
第十九周 (1月6日—1月10日) |
教材使用申报及审定, 课表录入系统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第二十周 (1月13日-1月17日) |
落实教学授课任务 检查教学准备工作 |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 |
四、注意事项
1、行政人员授课需执行审批制度,具体请参照附件二《关于排课工作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如需返聘已退休教师,需报教务处确认后方可排课。
3、教学单位如有教师课时不满,需在下发授课任务前提出,并将教师名单通报教务处。
4、排课原则上先安排本教学单位内教师后安排校内兼课教师。
5、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安排外聘、高级职称教师授课。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情况
附件2.关于排课工作的相关补充规定
附件3.行政管理人员授课审批表
附件4.专业课汇总表(空表)
附件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附件6.专业课汇总表填写说明
附件7.课表封面
教务处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