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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秋季开学教学与教学空间管理相关要求
2020-09-10 16:50 教务处 

根据苏美院防组【2020】9号《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秋季开学教学与教学空间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的相关工作

开学前对教室、实训工作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教学空间的空调系统和教学仪器设备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二、开学后教学管理

1.课程安排。全面恢复正常线下教学秩序。相关课程教学以教务系统为准。所有教学调整须按常规教学规定进行申请与审批,做到教学过程可溯。专业课程应使用相对固定的教室,文化课程尽量减少所用教室的流动班级数。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教师可不戴口罩。

2.社会招生教学安排。以线上授课为主,由各承担教学的学院(部)根据教学计划具体安排。可安排一定的线下授课,以各学院(部)通知为准。

3.外出安排。暂缓外出写生、行业考察、企业实习、参展观展等教学活动。

4.体育课安排。恢复各类体育课程的授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考勤授课教师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做好学生的因病缺勤追踪登记,授课结束后及时将授课反馈表提交教务秘书。同步做好未返校学生的线上授课与考勤。

6.返校后教学时间规定

一年级(2020级):

上午:08:20—09:00 09:10—09:50

10:00—10:40 10:50—11:30

下午:13:30—14:10 14:20—15:00

15:10—15:50 16:00—16:40

二年级(2019级):

上午:08:40—09:20 09:30—10:10

10:20—11:00 11:10—11:50

下午:13:50—14:30 14:40—15:20

15:30—16:10 16:20—17:00

2021届预毕业学生:

上午:09:00—09:40 09:50—10:30

10:40—11:20 11:30—12:10

下午:14:10—14:50 15:00—15:40

15:50—16:30 16:40—17:20

三、开学后教学场所、实训室管理

1.责任到人。明确每个教室、实训工作室的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设备设施与卫生安全责任。

2.值班巡检。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教室、实训工作室值班值守与巡检工作,教学空间使用前后两次巡检,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处理空间场所相关卫生安全隐患。

3.使用报备。教学活动所在空间应与教务系统相一致,如用到其他空间,授课教师要提前报备。如在非教学时间使用教学空间、实训工作室,须由课程授课教师申请,经二级学院批准方可使用。经报备使用的教室、实训工作室,需在申请教师或工作室管理员的指导下使用。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党政负责人或专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值班值守,巡察教室、实训工作室使用、消杀情况。教务处会不定期对教学空间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空间通风。使用中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非使用时间定期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保持空间空气流通、新鲜。

5.废物处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要及时处理。使用过的材料、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

6.消杀排班。各二级学院根据授课情况和报备的教学空间使用情况做好教学空间消杀排班与巡察,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工作室的消杀工作。

7.消杀要求。教室、实训工作室等教学区域地面每周消毒杀毒一次。出现发热症状的班级教学空间每日消毒杀毒一次。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消毒后开门开窗通风30分钟。

四、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各学院应每日对在校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校医务室,医务室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情的早发现、早报告。

2.学生因病不能上课者,应向辅导员出示校医务室或上级医院病假条和诊断证明,辅导员及时向所在学院副书记汇报、逐级签字。如因突然发病,来不及开具证明者,务必电话向辅导员请假,事后补交假条和医院证明。

3.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辅导员。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辅导员在得知学生因病不能上课的情况后,立即对学生病情进行追踪,了解可能的病因并作好记录。密切关注学生诊治情况。

4.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工作。校医室及时对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进行追踪管理。患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后,持该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及相关资料,按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要求开具复学证明,方可复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凡是患病的学生,复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2.经医院确诊患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传染病康复证明。

3.返校复课验证程序:

学生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或健康证明),到所在学院并提交复课申请,经所在院部、学校医务室、学工处、教务处审核后,学生凭复课证明到所在学院销假、报到,所在学院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具备返校复课资格后,学生至少提前5天向所在学院或部门主动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一表一码一查一证”。

“一表”是指返校前健康信息登记表。表格内容包括:返校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等。

“一码”是“苏康码”二维码。

“一查”是指个人旅行轨迹查询结果。(扫描移动、电信、联通二维码生成)。

“一证”是指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或健康证明)。

4.若学校医务室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康复证明不一致,以学校医务室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校医应向家长、学生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6.违规责任:

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造成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对学生有病隐瞒的或发现患病不积极上报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学生出勤统计表

附件2 缺勤情况汇总表

附件3 专业课教学日志

附件4 公共文化课教学日志

附件5 教学空间消杀排班表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0908

附件【附件5 教学空间消杀工作排班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公共文化课教学日志.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专业课教学日志.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缺勤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学生出勤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学校秋季开学教学与教学空间管理相关要求.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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