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美院防组〔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寒假期间教师工作室使用需按《寒假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作室申请使用管理规定》(附件一)进行申请。
请各二级学院有意愿在寒假期间使用教师工作室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老师提交《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作室假期申请使用审批表》(附件二)、《汇总表》(附件三)给各学院实训助理,实训助理于1月13日前汇总后纸质档签字盖章(1份)连同电子档提交给教务处审核。联系人:赵勇,联系电话:66503153。
教务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