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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教〔2023〕62号 关于组织开展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遴选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12-12 10:55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和苏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在苏州高校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产业办学,强化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骨干专业建设,提高紧缺型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遴选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首批拟支持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8个左右。各在苏州高校(含校区等,下同)专业建设基础好、紧贴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专业均可申报。

2.学校拟推荐专业1个,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的专业(含在建项目)和市级的品牌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遴选原则

1.聚焦需求,打造骨干。引导二级学院紧紧围绕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文化艺术传承创新以及人文经济发展需要,找准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的结合点,重点推进骨干专业建设。

2.分类建设,特色发展。引导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错位布局骨干专业,着力体现自身优势与特色,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新兴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打造特色和品牌,努力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示范引领,协同提升。引导二级学院以骨干专业建设为引领,探索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高质量专业建设成果,并及时总结、凝练和推广专业建设经验,逐步带动其他专业建设发展,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优势专业协同发展。

三、遴选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紧贴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满足《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基本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研究成果丰硕。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遴选条件,按照择优申报、重在建设、示范引领的原则,在限额内组织推荐。教务处将对专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真实性。

1.《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作为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一式1份。

2.《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

五、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12月14日(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申报表、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电子档word版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为苏州市骨干专业申报材料),电子邮箱地址为1552671@qq.com。

六、保障措施

1.立项建设的骨干专业,苏州市教育局将给予每个专业一定建设经费;

2.学校将为立项建设骨干专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

3.各立项建设骨干专业要严格按照《申报书》进度做好建设工作,重点突出,强化特色,着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联系人:李闽,电话:66011435。

附件:1.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表

2.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汇总表

3.可申报专业清单


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附件1:骨干专业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可申报专业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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