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寒假实训工作室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涉及学生竞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建设四类工作的教师均可申请使用寒假实训工作室。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2时止。
1.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在OA“服务中心-教学管理”栏目中选择“实训工作室假期使用申请”。
2.“实训工作室假期使用申请”提交后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及教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
1.寒假实训工作室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至2月22日,每日9:00至17:00。
2.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使用地点使用实训工作室,严禁擅自调整。
3.使用期间,申请人需严格执行各项实训工作室使用规定。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OA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寒假实训工作室申请人的管理,确保实训工作室的合理使用。
3.教务处将抽查寒假实训工作室的使用情况,对违反寒假实训工作室使用规定的人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