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增强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高等职业教育首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及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29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首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及第二批专业群申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高等职业教育首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
(一)验收对象
首批117个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和11个培育项目(不含纳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的27个专业群)。
(二)验收内容
严格对照学校提交给省教育厅的《立项申请表》,验收各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以来在完善立德树人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服务发展能力提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成效和成果。
(三)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各相关二级学院对照《申请立项表》,参照《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期满验收自评报告(模板)》(附件1)分专业群撰写自评报告。并全面梳理专业群(含培育)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据实填报《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附件2)。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材料按要求在校内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厅。
2.省级验收。省教育厅及时组织力量,对照《立项申请表》的各项重点建设任务,对各建设单位专业群建设情况开展评估验收,并按照优、良、中、差提出验收意见。优、良为通过,中为暂缓通过,差为不通过。
二、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
(一)申请范围及数量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立项,每校申请立项不超过2个,全省立项总数100个左右。申报的专业群原则上应该符合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指标(附件3)。
1.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江苏“1+3”重点功能区战略部署,围绕国家14条重点产业链、江苏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千亿元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服务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2.专业群中的各专业须为《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含2021-2023年增补专业)中已公布的专业,组群专业数在5个以内(不得将专业方向作为组群专业),专业群名称以群内最能够体现专业群特色的专业名称命名。原则上已有首批高水平专业群牵头专业所在专业类,不得重复申报;已在省首批高水平专业群中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3.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教师比例高、能力强,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参与度高。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4.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稳定,毕业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合作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紧密,推动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二)申请程序和遴选方式
1.申请程序。学校认真按申请范围和数量组织校内遴选并排序;在确定省高水平专业群申报项目与申报排序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厅。
2.遴选程序。项目立项将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坚持公平择优、纪检全程监督的原则进行。
3.建设管理。省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与管理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第二批省高水平专业群从立项到验收的期限为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材料报送
(一)验收材料
1.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期满验收自评报告书面材料一式5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
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书面材料一式5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
3.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PDF电子版。材料不超过60页,包含但不限于学校专业群建设成果等。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附件4)书面材料一式7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
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汇总表(附件5)书面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Excel版和PDF版电子材料。
3.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PDF电子版。材料不超过60页,包含但不限于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相关专业群建设成果等。
四、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验收材料与申报材料纸质稿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验收材料与申报材料分别打包)发送至1552671@qq.com邮箱,验收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专业群名称+专业群验收”,申报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专业群名称+专业群申报”。
教务处联系人:李闽,联系电话:0512-66503153。
附件:1.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期满验收自评报告(模板)
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
3.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指标
4.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立项申请表
5.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