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寒假实训工作室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涉及学生竞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建设四类工作的教师均可申请使用寒假实训工作室(教师工作室、办公室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二、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12时止。
三、申请流程
1.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在OA“服务中心-教学管理”栏目中选择“实训工作室假期使用申请”。
2.“实训工作室假期使用申请”提交后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及教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
四、使用规定
1.寒假实训工作室开放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2月13日,每日9:00至21:00。
2.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使用地点使用实训工作室,严禁擅自调整。
3.使用期间,申请人需严格执行各项实训工作室使用规定。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OA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寒假实训工作室申请人的管理,确保实训工作室的合理使用。
3.教务处将抽查寒假实训工作室的使用情况,对违反寒假实训工作室使用规定的人员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