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产教融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美院〔2024〕23号)文件要求,教务处拟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工作,现将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范围为我校2025年招生的三年制高职专业课程,文化课程由教务处进行审核确认。
二、修订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三年周期内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本年度是在2024年的基础上进行微调,主要内容包括各二级学院根据行业发展更新所在学院专业共计1-2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更新10%-20%课程,可优先更新与人工智能运用相关的专业方向与课程。方案中无需调整的其他各门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及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不得随意变更。
三、管理要求
1.组织要求
各专业学院要建立由院长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负责人的工作团队,通过对政策文件、专业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行业产业需求等方面分析进行专业方向和课程的动态调整,并组织包含企业、行业代表的论证会确认动态调整方案,通过各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2.积分认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各专业学院可获得100教学积分用于专业方向、课程调整工作团队的分配认定。
3.绩效考核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工作质量纳入各学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
4.经费使用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教学单位支出,列入国家级、省级的专业建设项目由相关专项经费支出。
四、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6月6日前提交《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说明》(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论证会纪要(或新闻)及党政联席会纪要4份材料至教务处李闽老师。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每份文件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552671@qq.com,邮件标题为“二级学院名称+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材料”。
联系人:李闽,电话:66503152。
附件:1.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说明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
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