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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教〔2025〕26号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数字教材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24 19:14   教务处

各院、部:

为使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升级的需要,提升教学质量,教务处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数字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建立多方参与的教材开发机制,将最新课程改革成果应用于教材建设。基于专业数字资源,开发生动形象、互动性强的数字教材。

2.教材内容要求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程思政,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

3.教材对应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

二、立项范围

1.国家级数字非遗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课程尚未立项数字教材(含2024年立项培育教材,不含已撤项教材)。

2.省级产品数字化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课程配套数字教材。

3.省级(含行业)以上规划教材的数字教材修订版。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教材能在本校教学中使用,相应的课程已列入本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高职院校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为我校在职教师(遴选省级规划教材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参编者中本校教师应超过编写人员人数的50%。

3.修订教材必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内已经公开出版,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原则上占原书1/3以上。

4.立项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按照计划组织编写,确保教材如期保质完成。教材编写者应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结题要求

在一年建设期内正式出版教材,并在前言等醒目位置注明本教材受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的,可到教务处申请结题。立项超过一年未出版并未提出办理延期说明的取消认定资格,延期最多一年。

五、建设资助与奖励

1.学校将给予每部立项教材一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该项目不预支建设经费,结题后可凭正式出版的图书和结题证明向财务处请求一次性结付全部建设经费。

2.验收合格的教材参照学校教学工作量与建设项目业绩积分计算办法给予认定。

、材料报送

(一)修订教材

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修订)》(附件1)1式2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汇总表(修订)》(附件2)1式1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已有出版社出版合同或能够提供出版社同意出版证明的数字教材可免于提交附件一、教材样书与评审,直接立项。

(二)新编教材

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新编)》(附件1)1式2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汇总表(新编)》(附件2)1式1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已有出版社出版合同或能够提供出版社同意出版证明的数字教材可免于提交附件一、教材样书与评审,直接立项。

七、申报遴选

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相关教材申报遴选,按本通知规定数量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0部左右立项教材并在立项建设一年后进行认定,在规定时间正式出版并通过审核的教材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

八、其他

请各院、部于2025年6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汇总至教务处,有关电子文档同时发至邮箱:4010712@qq.com。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OA或教务处网站下载。联系人:濮筠,联系电话:0512-66011435。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教务处

2025年5月24日

附件【附件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数字教材编写立项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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