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与教学履职能力,客观、公正评价教师年度教学工作成效,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苏美教〔2025〕66号)文件,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学质量考核的对象为在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校内、校外兼课教师。校内兼课的专任教师由教师所属二级教学单位负责考核,其他兼课的教师由课程所属二级教学单位负责考核。
二、考核时限
考核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包括教学规范考核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两个部分。
1.教学规范考核40分。教学规范考核包括教学准备、教学文件、课程述课、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日志、学业报告书、作业评分及展示等考核节点。教师教学规范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部)组成质量保证小组实施。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60分。包括学生评教、督导评教两个方面。
(1)学生评教30分。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通知学生参与网上评课。本年度两个学期授课的所有课程都参与评课,为避免个别学生的主观评分,将去掉所有参与评教的5%最低分与最高分,最终形成所有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教分值。
(2)督导评教30分。由教学督导根据听课及实际了解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等情况,对教师承担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务处将年度教师听课的成绩取均值后,反馈给二级学院(部)。
四、考核结果的格次认定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进行排序并确定本年考核结果。考核等级比例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级的比例为考核教师总数的30%,考核教师总数根据教务系统授课情况确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定额标准;
(2)本年度未按教学规范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者;
(3)未通过江苏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4)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本年内出现教学事故;
(2)师德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完成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客观依据。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管理文件制定考核工作细则,于2026年1月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纪要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相关考核结果材料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徐艳,电话:66503142。
附件:1.2025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