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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教〔2026〕3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艺术设计教指委推荐成果工作的通知
2026-05-31 13:55   教务处

各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文件精神及职业教育艺术设计教指委相关通知,现就我校组织申报职业教育艺术设计教指委推荐成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包括主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

2.以上纸质版材料及样书提交数量均为2份。申报材料电子档(PDF格式)发送邮箱:4010712@qq.com.

3.6月4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项目由教务处报送职业教育艺术设计教指委评审。

联系人:濮老师,66011435。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31日

附件【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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