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排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下学期排课工作。
一、排课要求
1、各年级课程类别分布
A组合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注1:由于班级比较多,故分为A、B两个组合,各教学单位将班级平均分为两个组合,根据组合编排各班级的时间上课。
B组合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
文 化 课 4 |
专 业 课 4 |
文 化 课 4 |
文 化 课 4 |
注2:工艺美术(四年制本科)、以及3+2贯通培养项目各班级文化课程与专业课程要根据进程表单独设班授课。
二、排课及教材征订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时间 |
工作任务 |
执行部门 |
第十四周 |
下发排课通知。 确认、落实排课工作。梳理教学空间,划分小方向并录入教务系统。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第十五周 |
确定教学班分组、公共基础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时间空间分配方案。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第十六周 |
提交教材选用申请表、相关审核材料及待审核样书,提交外聘兼课教师聘用计划申请表、初排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第十七周 |
审核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情况并公示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目录 |
教务处 教材委员会 |
第十八周 |
开课单位统计需统一订购的教材数量,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
各教学单位 |
第十八周 |
提交最终课表、行政人员上课审批表、教材征订单。 |
各教学单位 |
第十九周 |
审核课表、教材征订信息。 课表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秘书打印班级课表盖开章交教务处。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三、注意事项
1.开课学院教务秘书确保教学班人数不超过教学空间或相关文件规定的教学班最大容量,保证教学效果。
2.行政人员授课需执行审批制度,具体请参照附件1《关于排课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3.排课原则上先安排本教学单位内教师后安排校内兼课教师,再安排校外兼课教师。
4.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安排外聘、高级职称教师授课。外聘教师授课需执行审批制度。参照苏美院办〔2021〕19号《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课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稿)
5.教材选用、征订及审核根据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原则上一门课程仅可选用一本教材,要选用经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教材选用目录中的教材。课程教材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标准中明确指定课程的主选教材和参考教材一致。
6.教学单位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通过形成纪要。教务秘书汇总审核通过的教材并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经教学单位党总支、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和教材样书2本(不在往年审核目录中的)至教材管理委员会。
7.公共文化课教材审核一般按照专家个人审读、集体审核环节开展,重点审核全套教材的编写思路、 框架结构及章节内容。应由集体充分讨论形成审核结论。新编或修订幅度较大的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应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和试用。
8.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任课教师、学生对本单位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分别进行调研,调研内容包括教材的思想水平、学术水平、适用课程 情况、图文编印水平等,在教材调查结果中,教师和学生的不满意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教材,由教学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书面报告交学校教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9.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针对教材使用情况的专家抽查评价。对于抽查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教材停止继续使用,评价结果优秀的教材应积极推广。
附件:1.关于排课工作的相关规定
2.行政管理人员授课审批表
3.专业课汇总表(样表)
4.公共文化课课表(样表)
5.教材选用申请表
6.教材征订表
7.公共文化课教材审读表
8.教材调研反馈表
9.教材选用目录
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