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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9年工作要点》的函
2019-04-15 08:50 教务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经部领导同意,现将《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9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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