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院各专业合理健康发展,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2017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请相关院(系)、处室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完成本项工作。
一、适用学生与申请资格
2017级全日制专科学生(包含提前招生与对口单招项目学生、不含3+2分段培养项目学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
2、在校期间没有出现课程不合格情况;
3、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没有出现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表现;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请流程与计划安排
1、9月10日 教务处、学工处公示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各专业可接纳名额和考核实施方案;
2、9月10日-9月12日 学生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向当前所在院(系)提出专业调整申请;
3、9月13日-9月14日 教务处、学生处复审学生名单并公示;
4、9月17日 拟接收院(系)根据各自制定的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
5、9月18日-9月21日 拟调入名单报教务处、学工处审核并提交学院批准公示;
6、9月25日-9月28日 发放名单到各院(系、部)并进行学籍、档案、课程等交接手续,专业调整学生到相应各院系就读。
三、相关说明
1、考虑的专业调整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专业调整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将继续在原专业就读;
2、专业调整原则上只在第三学期开展,一经调整不再作任何变动。
附件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
附件3 2017级专业调整符合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4 2017级专业调整接收专业要求一览表
联系人:李 程 联系电话:0512-66503145
黄亦菲 联系电话:0512-66503152
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