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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教〔2016〕2号 - 成绩更正、补考、重修通知
2016-03-01 09:22 教务处 

为规范学院课程成绩更正、补考、重修常规教学管理,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更正、补考、重修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绩更正、补考、重修程序

(一)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义,可向教学单位提出申述申请,并填写《成绩更正单》,由学院教务处进行集中申请处理。

(二)教务处将参加补考学生名单下发各系部,系部统一组织补考,并由系部汇总补考成绩递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公布补考成绩。

(三)教务处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并下发到各系部,各系部通知学生填写《重修辅导申请表》,统一汇总至教务处。

(四)各系部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实施课程重修,并对课程重修学习成果进行评定,汇总重修成绩递交学院教务处,由学院教务处公布重修成绩。

二、成绩更正、补考、重修时间安排

(一)开学第一周(2月29日—3月4日),成绩更正申请与办理;

(三)第二周(3月7日—3月11日),系部安排补考;

(四)第三周(3月14日—3月18日),系部汇总补考成绩(电子与纸质文本各一份);

(五)第四、第五周(3月21日—4月1日),补考成绩录入系统及发布重修通知;

(六)第六周(4月4日—4月8日),办理重修手续;

(七)第七——十三周(4月11日—5月27日),各系部组织重修辅导

(八)第十四周(5月30日—6月3日),各系部组织重修课程成绩评定,提交成绩到教务处(电子与纸质文本各一份);

(九)第十五周(6月6日—6月10日),重修成绩汇总及发布。

三、成绩更正、补考、重修注意事项:

1、补考、重修不合格者以及考试作弊者需办理重修,名单请到教务系统查询或到系(部)里教务秘书处查询;

2、办理重修手续者请至本系教务秘书处打印《重修辅导申请表》,并加盖系部公章,然后至财务处缴费,收费标准为70元每学分;缴费后的《重修辅导申请表》交至本系教务秘书处,由教务秘书汇总至教务处;

3、已毕业学生课程不合格直接至教务处登记办理重修手续。

4、不办理重修手续或重修考核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如毕业前仍未重修合格将不予发放毕业证。

附件1:成绩更正登记表

附件2:补考成绩登记表

附件3:重修辅导申请表

附件4:重修成绩登记表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苏美院教[2016]2号--成绩更正、补考、重修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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