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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成绩更正、补考、重修手续的通知
2016-09-05 09:50 教务处 

为规范学院课程成绩更正、补考、重修常规教学管理,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更正、补考、重修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绩更正、补考、重修程序

(一)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义,可向教学单位提出申述申请,并填写《成绩更正单》,由学院教务处进行集中申请处理。

(二)教务处将参加补考学生名单下发各系部,系部统一组织补考,并由系部汇总补考成绩递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公布补考成绩。

(三)教务处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并下发到各系部,各系部通知学生填写《重修辅导申请表》,统一汇总至教务处。

(四)各系部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实施课程重修,并对课程重修学习成果进行评定,汇总重修成绩递交学院教务处,由学院教务处公布重修成绩。

二、成绩更正、补考、重修时间安排

(一)开学第一周(9月5日—9月8日),成绩更正申请与办理;

(三)第二周(9月12日—9月18日),系部安排补考;

(四)第三周(9月19日—9月23日),系部汇总补考成绩(电子与纸质文本各一份);

(五)第四、第五周(9月26日—10月9日),补考成绩录入系统及发布重修通知;

(六)第六周(10月10日—10月14日),办理重修手续;

(七)第七——十三周(10月17日—12月2日),各系部组织重修辅导

(八)第十四周(12月5日—12月9日),各系部组织重修课程成绩评定,提交成绩到教务处(电子与纸质文本各一份);

(九)第十五周(12月12日—12月16日),重修成绩汇总及发布。

三、成绩更正、补考、重修注意事项:

1、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中历年成绩发表结果为准,<60分视为该科目不及格。系教务秘书处名单及科目仅供参考提醒作用。

2、当前学期仅接受办理2015-2016-2学期所开设课程成绩的更正申请及补考申请,过往不合格科目需办理重修。

3、放弃补考资格者、补考不合格者以及考试作弊者需办理重修。

4、办理重修手续者请至本系教务秘书处打印《重修辅导申请表》,并加盖系部公章,然后至财务处缴费,收费标准为70元每学分;缴费后的《重修辅导申请表》交至本系教务秘书处,由教务秘书汇总至教务处;

5、已毕业学生课程不合格直接至教务处登记办理重修手续。

6、不办理重修手续或重修考核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如毕业前仍未重修合格将不予发放毕业证。

附件1:成绩更正登记表

附件2:补考成绩登记表

附件3:重修辅导申请表

附件4:重修成绩登记表

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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