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实习是我校专业课程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艺术感受、创作能力、专业认知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认识实习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促进学生专业技能和基本理论知识的巩固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的认识实习工作,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安排
1.学生认识实习的地点选择由所在学院审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建议认识实习项目,具体地点由所在二级学院(部)的学校教学委员会成员组织考察组研究后决定,形成认识实习基地、考察路线清单。其中认识实习基地(考察路线)的认定由所在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复核批准后公布。本着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和便于教学管理的原则,地点选择不宜过远,以本省以及相邻省份为主要目的地。相关基地、考察路线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一经确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认识实习课程将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案中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得随意更改。教务秘书负责对照教案检查认识实习内容是否符合既定要求并报所在学院院长批准。
3.认识实习涉及到的教师差旅费用,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报销。涉及到学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学生本人承担,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部门的经费预算以及专项经费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4.带队、任课教师不得以个人或者所在学院的名义和认识实习单位签订涉及费用支出的协议或合同。如需签订协议或合同,需向相关部门申请,以学校名义签订相关合同。
二、教师职责
1.带队、任课教师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得安排外聘教师或者其他校外人员担任。
如认识实习时间超过一天,教师在开学第一个月内提交外出安排计划。提交材料包括《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审核表》(附件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XX学生认识实习基地(路线)的论证纪要》(附件3)、《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基地(路线)名单》(附件4)。教师须在对相关地点、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加以说明,由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审核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所在学院院长、书记签字批准,各相关需调课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外出。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带学生进行认识实习,一经发现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如认识实习时间为当日返回学校且目的地为长三角区域内距离较近地点,教师可在出行前一周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审核表》(附件2),可不提交附件3、附件4。所在学院院长、书记签字批准,各相关需调课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外出。
2.认识实习带队、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教学与管理职责,确保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认识实习任务。带队、任课教师如有变更要及时和所在学院申请,更换相应的老师并做好交接工作。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带队、任课教师。带队教师应该明确安全责任,宣布安全纪律,并要求学生签订《学生认识实习安全责任书》。
3.严格按教学计划上课,真正做到学生出有所值,学有提高。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收集各类所需资料、掌握学习进度。根据教学安排布置好每天适量作业,检查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并做好当天写生作业、考察记录讲评。
4.带队、任课教师在带队、指导期间以身作则,严守各项法律与法规,尊重各地风俗及民族习惯。不得擅自离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以上各项要求,如有违反者,通报学校质控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学生要求
1.学生要认真接受安全教育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行动,杜绝各种违纪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带队、任课教师可做出必要处理决定,返校后根据情节予以追认。情节严重者,带队教师有权终止认识实习,返回学校。为保证认识实习时间和学习效果,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提前离开认识实习地点。
2.认识实习时间内应认真学习,按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认识实习,学习期间不得从事与课程无关的事,休息时间不得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聚众闹事,不做任何有辱或有损学校形象的事,不得酗酒,不得私自参加游泳、划船等风险性娱乐活动。
3.每一位学生必须外出前签订《学生认识实习安全责任书》。
4.以上各项制度,如有违反,学生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所在学院还应向学校申请对该学生进行相应处分。
四、成果汇报
1.认识实习期间带队教师需做好每天的教学安排与教学任务布置,明确一定数量的作品或报告。
2.认识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需根据教学要求因地制宜地举办认识实习成果汇报展,做好相关认识实习总结汇报材料,并按照教学要求对每一位同学进行评定,及时录入成绩。
五、不参加认识实习学生管理
1.鉴于有实际困难不能参加认识实习的学生,必须本人开具证明及提出申请,报请带队教师和辅导员核实、批示,汇总到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同意。
2.凡开具假证明,谎报生病或家庭困难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课程成绩,且作出相应处分。
3.学院须对不参加认识实习学生做好相关教学任务安排、安全教育等工作。学生可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按带队教师要求,及时完成相应的课程作业量。
4.不参加认识实习的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或本市,每天须到二级学院相关教师处报到、登记。注意个人安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对未经批准不参加认识实习课程的学生取消本课程的成绩及本年度相关评奖评优资格。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写生、考察管理规定的通知》(苏美院办〔2020〕11号)自即日起作废。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安全责任书
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审核表
3.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XX学生认识实习基地(路线)的论证纪要
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识实习基地(路线)名单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